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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6 19:39:07 股吧网页版
中科江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301153 证券简称:中科江南 公告编号:2025-059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已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为符合条件的 181 名激励对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2,930,580 股,并于2025年4月29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349,920,000股增至352,850,580股,注册资本由 349,920,000 元变更为 352,850,580 元。

同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49,920,000 元。 352,850,580 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 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董事会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定代表人。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
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并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即高级副总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即高级副总裁,下同)、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裁,下同)、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即
(即财务总监,下同)。 财务总监,下同)。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面向金融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诚信、业,为银行和财政客户提供电子化安全 进取、创新、服务”方针,专业化的 IT 服
产品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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