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江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规定,对中科江南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7 号),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81,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8,000,0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23,041,5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3%;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84,958,4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67%。
2、上市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
108,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8 股,共计转增 86,400,000
股。上述方案已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08,000,000 股增至
194,400,000 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持首发前限售股由 37,260,000 股增加至 67,068,000 股。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194,4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8股,共计转增155,520,000
股。上述方案已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194,400,000 股增至
349,920,000 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持首发前限售股由 67,068,000 股增加至 120,722,400 股。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
会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为符合条件的 181 名激励对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计 2,930,580 股,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349,920,000 股
增至 352,850,580 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所持首发前限售股无变化。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352,850,58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44,342,972股(包含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40.9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208,507,6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0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中承诺情况具体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的股
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本公司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对控股股东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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