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
资产评估师宋晓雯、杨聪伶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 20 号
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宋晓雯、杨聪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 对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及资产评估师宋晓雯、杨 聪伶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5〕74 号), 你们在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锂能” 或“公司”)2024 年资产评估项目(报告文号:亚评报字〔2025〕
第 134 至 138 号)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参数选取或计算错误
一是部分折现率计算错误。二是部分城建税税率选取错 误。三是部分资本性支出金额、税金及附加金额、土地使用 权指数计算错误。
上述情形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 号)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二、部分数据预测或记录存在错误
一是部分折旧或摊销数据预测错误。二是部分资产评估 说明中βu 值、企业特定风险系数中被评估单位历史经营情 况记录错误。
上述情形不符合《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 号)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天力锂能 2024 年
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机构,梁翌明、尹露露作为签字评估师, 未能勤勉尽责,你们的上述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的规定。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 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所: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国 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诚实 守信,公正独立,勤勉尽责,并保证向本所出具的文件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6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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