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5-004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
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李政宏先生、林凤仪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政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艳波女士、陈国军先生、张陆洋先生及已离任独立董事林连兴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年度股东大会述职。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0,333,9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10 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 35,770,121.1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事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4 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