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国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国军先生,中国国籍,1979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法律专业人士。2002 年 7 月至今,历任华东政法大学教学秘书、国际私法专业博士后、国际私法教研室讲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导;2024 年 5 月起至今担任冠龙节能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任职期间召
开的 2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和委托出席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 2 次会议,对定期财务报告、坏账核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 1 次会议,对《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 1 次会议,对《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多次沟通,认真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独立审计,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10 天。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等情况与相关管理层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沟通和了解,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和舆情,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
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给予了充分配合,为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重要支持。
(六)其他工作的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4、未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5、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表格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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