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5-016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相关的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亦作出相应修订。
二、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公司拟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329,810 股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70,333,910 股变更为 169,004,100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70,333,91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69,004,100.00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德园路 815 号”变更为“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顺达路 999 号”。
四、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增加“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的经营范围。
五、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规定,制订本章程。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德园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顺达
路 815 号 路 999 号
邮政编码:201804 邮政编码:20180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033.391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900.41 万
元。 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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