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龙节能”)
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公司拟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329,810 股进行回购注销,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表决权。
2、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3、2023 年 8 月 29 日至 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公共场所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发表核查意见。
4、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完成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本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20 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
7、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8、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完成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股票解除限售手续,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
9、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0、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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