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5-011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 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
益的累计影响数为 0,对 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 2023 年度(合并) 2023 年度(母公司)
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销售费用 127,405,164.03 114,936,175.88 119,806,052.97 109,085,682.56
营业成本 706,292,488.23 718,761,476.38 876,914,836.66 887,635,207.07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例会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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