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301150 证券简称:中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7,417,984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1,122,202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后的 173,704,218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实际转增总股数=173,704,218 股×3 股÷10 股=52,111,265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转增股
数=本次实际转增的总股数÷总股本×10 股=52,111,265 股÷181,122,202 股×10 股=2.877132 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即股份变动比例应以 0.2877132 计算。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参考价=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股份变动比例)=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0.2877132)。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1,122,202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7,417,984股后的173,704,21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52,111,265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33,233,467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最新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按照“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总额”的原则实施。
2、自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均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417,984股后的173,704,21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本公司已正确申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日,该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7,417,984股。本公司承诺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不发生变动。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 181,122,202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233,233,467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5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日:2025年6月6日;
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2025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25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本次所转股于2025年6月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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