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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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16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苏灵女士、丁飞先生、罗娇女士具备《规范运作》《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上述人员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场所纪律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苏灵女士、丁飞先生、罗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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