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301150 证券简称:中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将《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原章程中“股东大会” 全部修订为“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经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经济
开发区梦泽大道南 47 号。 开发区梦泽大道南 47 号。
邮政编码:432500。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
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
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
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代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