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63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韩志刚先生、韩曰曾先生以及薛安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韩志刚先生、韩润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韩曰曾先生、薛安斌先生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236,481,79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4.9958%)。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韩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韩曰曾先生、薛安斌先生计划自本
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
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2,9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
2、新余隆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21,493,185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 4.9984%)。薛安斌先生所持本公司 5,855,362 股股份,系其通过新余
隆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韩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韩曰曾先生、薛安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有方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韩志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45,684,764 直接持有 33.8802%
之一、董事长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韩润泽 78,444,164 直接持有 18.2428%
之一、董事
韩曰曾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6,497,509 直接持有 1.5110%
薛安斌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5,855,362 间接持有 1.3617%
合计 236,481,799 54.9958%
注 1:韩润泽先生系韩志刚先生之子,韩志刚先生和韩润泽先生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暨共同实际控制人。韩曰曾先生系韩志刚先生之父,薛安斌先生系韩志刚先生之配偶之
父。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将前述主体所持直接和间接权益合并计算,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股票交
易或权益变动的相关约束。
注 2:新余隆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21,493,18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4.9984%)。薛安斌先生所持本公司 5,855,362 股股份,系其通过新余隆振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票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及二级市场增持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韩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韩曰曾先生、薛安斌先生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 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2,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 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韩志刚先生、韩曰曾先生、薛安斌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