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的
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隆华新材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资在建项目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10.07 元,募集资金总额 704,9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60,458,037.5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44,441,962.47 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748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等相关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44,441,962.47 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
374,441,962.47 元。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后续关 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会议决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资金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注
1 36 万吨/年聚醚多元醇扩 11,000.00 9,521.79
建项目
2 营销网络建设 5,000.00 3,725.84 首发募投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4 36 万吨/年高性能聚醚多 29,000.00 7,000.00
元醇扩建项目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5 厂区自动化及生产配套 10,000.00 7,800.00 建设
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6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230.00 11,230.00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补流
7 隆华高材 108 万吨/年 4,900.00 3,000.00 首发募投项目变更
PA66 项目研发中心
8 8 万吨/年端氨基聚醚项 60,000.00 12,200.00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目 建设
9 31 万吨/年聚醚装置改扩 20,000.00 2,847.80 使用部分首发募投
建及节能提升项目 项目节余资金建设
合计 15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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