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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18:37:39 股吧网页版
隆华新材: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丽君)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及股东:

本人作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在 2024 年的工作中按要求积极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参加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股东大会,慎重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向各位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李丽君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77 年 9 月生,工学博士,
中共党员。长期致力材料力学结构分析等问题研究,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 项,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项,山东省重点研发项目 1 项,发表核心以上
期刊论文 30 余篇,获山东省教学成果奖 3 项,省级优秀指导教师 1 项。现任山
东理工大学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教授。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其中自 2024 年 11 月

12 日本人当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后,公司召开了 1 次董事会,本人认真

席董事会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

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我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进行认

真审阅和积极讨论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具体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
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李丽君 1 1 0 0 0 无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自 2024 年 11 月 12 日本人当选

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后,共组织召开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陈智、谭香、韩志刚,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

议 4 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乔贵涛、李丽君、韩志刚,共召开

审计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审计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

责,按照相关要求,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对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职责。同

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

作。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陈智、谭香、齐春青,

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成员,将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以及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

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陈智、谭香、齐春青,共召

开共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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