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度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产业升级、深耕新材料领域。通过提高项目建设水平,提升工艺装备自动化水平,积极进行产能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加速完成产业布局,快速形成规模优势;重视研发创新,推动产品迭代升级;开拓国内外市场,继续提升市场占有率,在发展中赢得了先机和竞争优势。公司现有聚醚系列产品总产能 97 万吨/年,在建聚醚产能 33 万吨/年,产能规模位居国内行业前列。公司全资子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现有聚酰胺树脂产能 4 万吨/年,在建聚酰胺树脂产能 8 万吨/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5,623,962,004.02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01%;营业利润 187,610,306.84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5.86%;利润总额192,976,405.48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3.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380,097.63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0.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54,436,310.68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6.45%;基本每股收益0.40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1.03%。报告期内,公司依托产能规模优势、交付能力以及卓越的产品品质、指标稳定性,继续拓展国内外市场,本期公司聚醚系列产品总销量达 65.62 万吨,同比上期增长 21.15%。但,受行业市场因素影响,产品毛利率较上期下降,导致本期净利润下滑。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6 名,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能根据其议事规则行使职能,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
1、董事会运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在召集程序、表决方式
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依法履
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厂区公辅工
程优化提升项目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
第三届董事 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
1 会第十一次 2024 年 01 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
会议 月 03 日 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
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
第三届董事 2024 年 03 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4
2 会第十二次 月 28 日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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