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1148 证券简称:嘉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55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新制定了《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并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新增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 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本
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值。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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