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戎技术”)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纳入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包括所有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
单位。
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时,全面考虑了公司及所有部门、下属单位的所有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风险评估、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管理、对外担保、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预算管理、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销售业务。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具体如下:
(1)控制环境
1) 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的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了规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
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子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等,对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任职资格、权利和义务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公司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依据相关规定认真行使法定职权,并严格遵守表
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行使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提升公司运作效率及决策的科学性;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依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对公司经营进行执行管理;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授权,对董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运营进行监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公司的机构设置及职能分工符合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定期对组织架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建立了评估调整机制。
2) 发展战略
公司的发展愿景是“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膜技术公司”、“致力成为全国领先的环境技术公司”,推动公司成为一个“工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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