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 A
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及 2024 年 9 月 13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工作整体安排:(1)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3)对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4)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相关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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