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54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9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立信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查了立信关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相关资料,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协商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等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审计委员会按照审计计划,主动沟通立信,掌握会计师审计进展,确保重点关注事项审计核实到位,听取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在 2024 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了作为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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