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道通信”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高风险领域、主要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北京同友创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元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元道泓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北元道安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华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元道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元道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制度体系建设、资金活动、工程项目管理等事项。
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风险评估涵盖了公司战略、运营、法律、市场及财务领域的风险,涉及具体事项如下:
1、公司的治理机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在董事会领导下的管理团队,形成了完整的经营框架,合理确定了各组织单位的形式和性质,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了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公司治理上切实做到了与公司控股股东的“五独立”即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
2、公司的组织结构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管理框架体系,体系涵盖了包括总经理办公室、人力
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新能源业务群、投标管理中心、运营管理中心、研发中心、网优中心、华北片区、西北片区等片区或事业部在内的各部门或中心,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组织运营、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确保安全等方面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一套科学的人力资源制度和体系,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布局,切实做到了人尽其才。在公司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视人才的培养,公司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以及发展战略的制定与实施等措施,不断验证决策层和执行层的工作能力和效率。公司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强化激励机制,增强人才活力,合理引进和开发人才,用好和盘活现有人才,强化人力资源风险管理,全面提升管理团队、专业技术人才和全体员工的创造力,充分调动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切实做到了使每位员工都投身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中。
4、企业文化
公司在长期生产、经营、建设、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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