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30 16:23:06 股吧网页版
金钟股份:2025年度业绩预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30


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00.00 ~ -450.00 8,558.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300.00 ~ -850.00 8,283.40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既有技术沉淀,持续加大研发创新与市场开拓力度,产能规模稳步扩张,产品线多元化布局取得显著进展,营业收入保持稳健发展态势,但受市场环境波动、新增生产基地量产初期产能爬坡和运营费用增加、财务费用阶段性高企、高强度研发投入带来的新产品和新客户相关订单尚未完成收入转化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面临较大压力。预计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亏损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1、汽车行业市场竞争持续加剧,公司产品定价承压和年降压力进一步加大,致使相关产品的销售毛利率有所下降。

2、近年来,公司持续推进产能扩张,固定成本随新建产能陆续转固不断增加。公司主要新建生产基地“南通汽车内外饰件及汽车轻量化材料生产项目”与“广州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生产制造基地项目”于 2025 年下半年正式进入量产阶段,报告期内正处于产能爬坡期,公司前期完成了职能部门及生产人员的足额配备,同步加大运营管理相关投入,运营费用相应有较大幅度增加,为生产基地的后续产能释放做好了充足准备,但产品规模化落地进度和配套订单释放节奏有所放缓,对营业收入的贡献不及预期;与此同时,公司推进内饰件、车身件等新业务导入,产线、工艺与人员等各方面尚需磨合,导致前期生产效率尚不稳定,使得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阶段性上升。上述新建产能爬坡及新业务导入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拉动效应尚未有效释放,进而对当期利润空间形成一定挤压。

3、报告期内,为支撑产能扩张及市场拓展等战略部署,公司适度扩大了银行借款规模;同时,公司境外业务占比较高且主要以美元结算,受报告期内美元汇率波动影响,汇兑损失有所增加;此外,“金钟转债”已于 2026 年 1月 27 日完成全部赎回工作,2026 年度相关利息支出将大幅减少,对应财务费用压力得到一定缓解。

4、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工程塑料、碳纤维、铝合金等轻量化材料在汽车零部件、机器人零部件等领域的研发与应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稳步推进各领域产品线的多元化布局与拓展,积极开展各类型悬浮中心盖、翼子板、扰流板、车身装饰条、摄像头盖板等汽车内外饰件,以及机器人躯干外壳等机器人零部件的研发与技术储备,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加。但受部分新产品和新开发客户订单尚未完成收入转化影响,短期内未能形成相应业绩增量。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2025 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