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债券代码:123230 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金钟转债”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钟转债”赎回价格:100.20 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0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
3、停止交易日:2026 年 1 月 15 日
4、赎回登记日:2026 年 1 月 19 日
5、赎回日:2026 年 1 月 20 日
6、停止转股日:2026 年 1 月 20 日
7、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 年 1 月 23 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 年 1 月 27 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本次赎回完成后,“金钟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金钟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金钟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金钟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可转债持有人注意投资风险。
自 2025 年 12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金钟转债”或“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在此期间,因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
股份,“金钟转债”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12 月 19 日由 24.35 元/股调整至 24.31
元/股,其中,2025 年 12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8 日“金钟转债”转股价格(24.35
元/股)的 130%为 31.66 元/股,2025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金钟
转债”转股价格(24.31 元/股)的 130%为 31.60 元/股,已触发《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前赎回“金钟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金钟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金钟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金钟转债”提前赎回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的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 1,067.65 万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932.35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到
账,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司农验字
[2023]22007270177 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金钟转债”,债券代码“123230”。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11 月 15 日)起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5 月 15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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