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债券代码:123230 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及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4.88 元/股调整为 14.58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22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认为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68 人调整为 67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226.00 万股调
整为 224.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 181.50 万股调整为 179.50 万股。公司董
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出具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权益失效的公告》。根据《2022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 44.50 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 12 个月内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6、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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