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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4 19:09:06 股吧网页版
金钟股份:关于“金钟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4


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23230 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钟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 100.348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6月18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6月19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6月20日

6、回售申报期内“金钟转债”暂停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金钟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348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金钟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金钟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7 号)同意注册,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5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 1,067.6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932.35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到账,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司农验字[2023]22007270177 号验资报告。

二、回售条款概述

(一)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以简化程序召开“金钟转债”2025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二)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三)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0.60%(第二个计息期年度,即2024年11月9日至2025年11月8日的票面利率);t=212天(即2024年11月9日至2025年6月9日,算头不算尾,其中2025年6月9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0.60%×212÷365=0.348元/张(含税)。

综上,“金钟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0.348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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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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