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1 15:31:10 股吧网页版
金钟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2


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23230 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珠海市思普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思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 1,874,99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6%)的股东珠海市思普睿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持有公司 1,499,99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1%)的股东珠海市思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9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2%)。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辛洪萍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珠海市思普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思普睿”)、公司实际控制人辛洪萍的一致行动人辛洪燕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珠海市思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思普”)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珠海思普睿、珠海思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珠海思普睿 1,874,997 1.76%

2 珠海思普 1,499,995 1.41%

合计 3,374,992 3.17%

注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辛洪萍系珠海思普睿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
珠海思普睿 40.31%的合伙企业份额;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王贤诚持有珠海思普睿 10.67%的合伙企业份额;现任监事罗锋持有珠海思普睿 5.10%的合伙企业份额;现任监事刘文超持有珠海思普睿 5.97%的合伙企业份额。

注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辛洪燕系辛洪萍之胞妹,与辛洪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担任珠海思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珠海思普 34.34%的合伙企业份额;现任监事黄科仕持有珠海思普 4.35%的合伙企业份额。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珠海思普睿及珠海思普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主要是基于平台员工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珠海思普睿、珠海思普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98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2%。其中,珠海思普睿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70,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4%;珠海思普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15,0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48%。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辛洪萍,董事、副总经理辛洪燕,监事黄科仕,均不参与本次减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王贤诚、监事罗锋、监事刘文超参与本次减持的数量不超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根据法律法
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将依据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二)本次减持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珠海思普睿、珠海思普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