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0:39:23 股吧网页版
金钟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133 证券简称:金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23230 债券简称:金钟转债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融资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清远市金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金钟”)及泰国纳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纳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种银行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其中,为清远金钟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为泰国纳格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3,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下同)。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各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总额度可在上述全资子公司内调剂使用,最终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
手续,并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同时,截至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中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相应自动失效。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
担保 被担 持股比 最近一期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关联
方 保方 例 资产负债 (万元) (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担保
率 产比例

清远 100% 90.21% - 5,000 4.47% 否

金钟 金钟

股份 泰国 100% - - 13,000 11.62% 否

纳格

合计 - 18,000 16.09% --

注 1: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清远金钟及泰国纳格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在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清远金钟、泰国纳格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限为准。对于超过上述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后实施。

注 2: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清远金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的数据;“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净资产比例”为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占公司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注 3:泰国纳格系 2025 年 1 月新设立的公司,尚未全面开展经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公司认缴泰国纳格 99%的注册资本,剩余 1%的注册资本通过全资子公司 JINZHONG(U.S.A.)AUTO PARTS MANUFACTURING CO., LTD(以下简称“美国金钟”)出资。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清远金钟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清远市金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 年 6 月 1 日

公司住所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区龙湾一路 7 号

法定代表人 辛洪萍

注册资本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