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9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钟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金钟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1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53.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017.4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377.18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40.31 万
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对公司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1〕20000380303 号《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5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 1,067.6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932.35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司农验字[2023]2200727017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32,640.31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
为 2,906.76 万元。截至 2025 年 4 月 2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投
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原计划使 调整后拟使 募集资金累 使用募集
号 项目 用募集资 用募集资金 计投入金额 资金投资
金金额 金额 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
1 清远金钟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25,763.55 18,089.50 17,152.32 已结项
2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3,970.00 4,041.53 532.50 13.18%
3 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 - 7,937.20 7,991.06 100.68%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9,733.55 30,068.23 25,675.88 85.39%
超募资金投向
4 补充流动资金 850.00 850.00 850.00 100.00%
5 汽车轻量化工程塑料零件扩产项目 2,056.76 2,099.05 2,110.64 100.55%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906.76 2,949.05 2,960.64 1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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