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尽职的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徐艳萍,女,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2016 年 7 月至 2019 年 10 月,担任暨南大学会计学助理教授;2019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2 月,担任暨南大学会计学副教授;2023 年 10 月至今,担任珠海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4 年 5 月至今,担任中山大学会计学副教授;2024 年 1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 2024 年度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情况表。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投票情况
自2024年11月13日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未召开股东大会。在任职期间,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诚信勤勉,忠实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所表决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具体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参加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数 次数
事会会议
2 1 1 0 0 否 0 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参加了1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会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具体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议案 表决结果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2024 年 12 月 23 日 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 审议通过
会第一次会议 案》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2024 年 12 月 23 日 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 审议通过
会第一次会议 案》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 任职期间,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 任职期间,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 任职期间,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 任职期间,本人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年度审计期间,通过视频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协同年审审计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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