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5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88,99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4751%。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3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2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420,000 股,并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55,240,000 股增加至 73,660,000 股。
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
工作,公司首次向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30,000 股限制性股票,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3,660,000 股增加至 74,390,000 股。
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实施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以公司原总股
本 74,39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计转增
59,512,0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74,390,000 股变更为 133,902,000 股。
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完成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增发股份 260.00 万股,全部为限售股,公司总股本由 133,902,000 股增加至136,502,000 股。
2024 年 10 月 25 日,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合计回购注销419,600股,公司总股本由 136,502,000 股变更为 136,082,400 股。
2025 年 8 月 8 日,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
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5,0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136,082,400 股变更为 135,917,400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35,917,4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98,55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508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37,36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491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直接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大永股份限售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超过上述36 个月期限,若届时仍于发行人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则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超过上述 36 个月期限,若本人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自本人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以及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股东和董监高减持股份有更为严格的限制性规定的,本人也将遵守相关规定。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本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公司直接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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