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0
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5-077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吴维萍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吴维萍先生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吴维萍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维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应当履行而未履
行的承诺事项。吴维萍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5 年 6 月 23 日至 2028 年 6 月 22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吴维萍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吴维萍先生为公司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二、关于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
职工代表充分讨论,一致选举张丽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其他现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0 日
附件:
简 历
1、张丽女士
张丽女士,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6
年 3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深圳市群达行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品质部助理;2007 年
12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深圳市强瑞电子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专员;2014 年 3 月
至2019年6月任深圳市强瑞电子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2019年7月至2023
年 5 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23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监;2025
年 9 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丽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张丽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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