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9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武汉天源 公告编号:2025-124
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其中“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赫章项目”)、“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长葛项目”)、“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获嘉项目”)、“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怀化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期至2026年8月30日。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71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2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12.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3,307.5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0,518.20万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112,789.30万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2月27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2月27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0100094号《验资报告》。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98,174.08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3日出具了《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众环验字〔2023〕0100043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根据《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万元)
1 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 17,928.37 17,928.37
期)建设项目
2 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项目 8,678.82 8,678.82
3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4,064.50 4,064.50
4 营销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871.48 4,871.48
5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 27,000.00
合计 62,543.17 62,543.17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5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6,551.76万元
投入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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