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9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天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武汉天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0,2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307.5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10,518.2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112,789.30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0100094 号《验资报告》。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9 号)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0,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98,174.08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众环验字〔2023〕0100043 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金额(万元)
1 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 17,928.37 17,928.37
目
2 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项目 8,678.82 8,678.82
3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4,064.50 4,064.50
4 营销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871.48 4,871.48
5 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 27,000.00
合计 62,543.17 62,543.17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26,551.76 万元投入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使用超募资金 11,153.41 万元投入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厂改扩建工程 PPP 项目。
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13,039.85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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