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武汉天源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43元/股(含本数)的条件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864,726股,回购数量约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的1.2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932,364股,回购数量约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的0.61%。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
2025年5月21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5月2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454,200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5月21日总股本的0.37%,最高成交价为16.9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6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1,397,830.71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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