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曙萍)
本人作为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权,充分发挥本人的经验和专长,在完善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对有关事项发表了中肯、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曙萍,197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
2023 年 11 月至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负责人;2013 年 10 月
至 2023 年 11 月,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沙分所负责人;2012 年 4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湖南
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湖南华纳大药厂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至2022年5月任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1 月至 2021 年 11 月任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3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长沙兴嘉
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8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湖南龙舟农机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2月至2023
年 2 月任湖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 7 月至今任长沙市技术评估论证
中心财务专家;2013 年 9 月至今任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一届专业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2017 年 10 月至今任
湖南省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评审专家;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 年,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况。本人对独立性情
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
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
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本人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电话沟通、会
晤,现场了解情况,听取管理层汇报等多种方式,主动获悉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
状况,按时出席公司 2024 年召开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意见,为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建言
献策。
1、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董事会 式参加董 董事会 缺席董事 两次未出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席董事会 大会次数
会议
刘曙萍 7 4 3 0 0 否 5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独立董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事姓名 召开会议 实际出席 缺席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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