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301125 证券简称:腾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3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至道路 6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网 络 投票 :公 司通 过深 圳 证券 交易 所交 易系 统 和互 联网 投票 系统 ( http ://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姝芳女士。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8 名,代表股份 88,219,3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931%(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名,代表股份 85,725,5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29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30 名,代表股份 2,493,8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1名,代表股份3,375,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7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名,代表股份 882,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3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30名,代表股份 2,493,8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37%。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8,215,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72,4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993%;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0.0267%;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741%。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8,215,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反对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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