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1125 证券简称:腾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5-022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会议定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姝
芳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安礼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研发和销售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97.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 77.60 万股,预留授予 19.40 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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