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9 19:13:11 股吧网页版
奕东电子: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0


证券代码:301123 证券简称:奕东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3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规避原材料大幅波动给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金、铜等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2、交易品种、交易工具及场所:公司将在合规公开的场内或场外交易场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合约,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期货品种,如:金、铜等产品。

3、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4、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金、铜等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价格异常波动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金、铜等相关产品,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避免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公司利润的相对稳定。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目的,而非以盈利为目的进行的投机或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1、交易品种

交易品种包括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金、铜等品种的期货、场内期权、场外衍生品(含场外期权)等业务,与金融衍生品相关的远期结售汇、外汇套期保值、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组合产品等。

2、资金额度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不含
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业务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
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附件,一并提交前述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金、铜产品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