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东电子:监事会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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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4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和《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因公司 2024 年业绩未达到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拟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85.92 万股。
上述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奕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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