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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2 19:47:12 股吧网页版
新特电气:关于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5-032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转让方”)将持有的河北新华都
变频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新华都”或“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给
三河高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瓴科技”或“受让方”)。本次交易,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受让目标公司 100%股权的价款为 29,762,905元,并偿还目标公司对转让方的往来款 2,237,095 元,即受让方应合计向转让方支付 32,000,000 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河北新华都股权,河北新华都不再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交易事项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河北新华都 100%股权,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高瓴科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北新华都应付公司往来款为人民币 2,237,095 元,经各方协商一致,受让方本次在受让目标公司 100%股权的同时承接目标公司应向转让方偿还的负债 2,237,095 元,并按协议的约定向转让方偿还前述债务。本次交易,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受让目标公司 100%股权的价款为 29,762,905 元,并偿还目标公司对转让方的债务 2,237,095 元,即受让方应合计向转让方支付32,000,000 元。

若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公司将不再持有河北新华都的股权,河北新华都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正式协议方可执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签署、工商变更等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所涉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三河高瓴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营业期限:2025-04-22 至 无固定期限

4.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高新区亿丰大街 71 号爱信大厦 501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82MAEHQ2LH8M

6.法定代表人:贾德龙

7.注册资本:10 万元整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办公服务;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平面设计;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纸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子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贾德龙持有 60%股权;陶国英持有 40%股权。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高瓴科技及股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北新华都变频变压器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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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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