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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3:14:15 股吧网页版
新特电气: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7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财务资助对象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电气”或“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财务资助方式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提供借款,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6,000,000 元(含正在履行的余额),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苏州华储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储电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支持华储电气日常经营及业务开展,公司于 2024 年及 2025 年向其提供资金借款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6,000,000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华储电气实际借款金额为 25,390,000 元,目前尚欠公司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 25,610,837.57 元。
为推动华储电气业务发展,稳步推进相关储能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受让华储电气少数股东苏州新翌之光新能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翌之光”)所持华储电气 17%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华储电气 97%股权,华储电气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翌之光合伙人李宁先生拟将其所持全部合伙份额转让给赵云云女士、段婷婷女士、宗宝峰先生、
陈培智先生、杨海龙先生、卢永立先生、张曼女士及其他华储电气员工,转让后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宗宝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勇先生、宗丽丽女士的关联人。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财务资助由公司单方面提供,华储电气少数股东为新翌之光的合伙人是华储电气业务开展的核心员工,通过新翌之光持有华储电气股份主要是公司为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而与核心员工进行的利益绑定,但上述员工个人资金有限,无法按所持华储电气股份的比例提供资金支持。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已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赵云云女士、段婷婷女士、宗宝峰先生、陈培智先生、杨海龙先生系公司关联方,基于谨慎性考虑,将本次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云云女士、宗宝峰先生、段婷婷女士、陈培智先生回避表决,关联监事王宏杰女士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华储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 年 12 月 28 日

3.注册地点:苏州市漕湖街道春兴路 46 号平谦国际(苏相)科学产业园一期C 栋

4.法定代表人:段婷婷

5.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
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储能技术服务;电器辅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软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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