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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3:13:16 股吧网页版
新特电气: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8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特电气”)于 2025 年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促进公司效益增长与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特此制定公司 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 年 1 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或参与公司管理的,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或未参与公司管理的,不在公司领取薪
酬或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9.6 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按照所担任的其他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领取监事津贴。未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由“基本薪酬+年终奖励”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年终奖励根据公司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业绩达成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

四、其他规定

1.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 方案执行后的效果,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如有需要,由股东大会授权,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修改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修改。

5. 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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