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120 证券简称:新特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4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披露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开始执行。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为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保障力度,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拟变更质保服务成本的会计核算,以便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情况。
(二)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对质保服务成本采用实际发生时入账核算。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公司根据历史年度的产品维修费用率估算未来的售后服务费率,以该售后服务率估算有质保条款的产品在未来质保期间内可能发生的质保服务成本。
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实际发生售后服务费时,根据实际产生的材料、人工、差旅、运输等费用冲减预计负债,预计负债不足冲减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自 2024 年 10 月 1 日开始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增加公司 2024 年末预计负债及 2024 年度主营业务
成本 943.56 万元,减少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943.42 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别会计处理,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已披露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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