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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3:13:16 股吧网页版
新特电气: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宝振)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宝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工作中,审慎、勤勉、认真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 2024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何宝振,男,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80 年至 1985 年,任北京纺织局技术工程师;1985 年至 1995 年,任北京变压
器厂、北京市可控硅技术应用研究所技术工程师;1995 年至 2003 年,任北京市可控硅技术应用研究所总工程师;2003 年至 2009 年,任北京变压器厂、北京华泰变压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工程师;2009 年至 2015 年,任卧龙电气集团北京华泰变压器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15 年 05 月至今,任北京世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0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5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5 5 0 0 否 2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形式充分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董
事会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仔细审阅会议
文件及相关资料。会议中认真审议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
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审核意见。2024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
都进行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情形。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各专门委员会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开展工作,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信
息披露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1.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人应出席会议 1 次,实际出
席会议 1 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履职、任职资格,并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同时针对公司董事、总经理辞任以
及公司补选董事事宜进行了沟通,充分了解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履历情况等,
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工作职责,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2.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本人应出席会议 1 次,实际出
席会议 1 次。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
参与公司战略等事项的讨论及方案的制订,及时就行业信息及专业技术等信息
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以及技术人员进行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科学
决策。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应出席 1 次,实际
出席会议 1 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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