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始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是国
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 241 人,
共有注册会计师 2,356 人,其中 9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2024 年 5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 年12 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
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协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三)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所在 2024 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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