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
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进行修订。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条款详见附件。除所列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不涉及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股东大会”改“股东会”的调整等,未在附件表格中
对 照 列 示 。本 次修 订 后 的 《 公司章程 》 全 文已 于同日 在巨 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最终修订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
对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需由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通过。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拟对如下制度进行修订:
序号 制度名称 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是
3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4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是
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是
6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是
7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是
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是
9 《独立董事制度》 是
10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否
1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1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13 《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否
1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否
15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否
16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否
17 《投资管理制度》 否
1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否
19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否
20 《子公司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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