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程序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
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57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客
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1 次。4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2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21 人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宋光荣,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参与或负责的公司有安博通、华天控股、长丰集团、国网湖南电力、先
导控股等央企、上市公司。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薛海华,202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为华自科技、金博股份等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仁勇,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近三年复核天风证券、人福医药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