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在衡阳市松木经济开发区上倪路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
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立祥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0)、《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9),《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裁曹立祥先生汇报的《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 2024 年度公司以总裁为代表的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 2024 年度主要工作。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尹笃林先生(已离职)、文颖先生(已离职)、陈谦先生(已离职)、朱剑先生、朱开悉先生、王红艳女士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2.35 亿元,同比增加 2.98 亿元,增长
31.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3.16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2.26%;2024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33,543.71 万元,比去
年同期下降 3.74%;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5712 元/股。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的前提下,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
总股本 110,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3,800,00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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