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光股份”)于 2025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36 万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
(二)2024 年 3 月 22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
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
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四)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4 年 5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4 年 5 月 29
日,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人数为 60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320.50万股。
(六)2025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七)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5
年 3 月 27 日,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人数为 10 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
为 52.50 万股。
(八)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
1、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计划》等规定的激励条件,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19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
例未达到 100%,对应其当期不能解除限售的 16.86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36万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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