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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0 15:32:20 股吧网页版
恒光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笃林-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尹笃林-已离任)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度,本人作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光股份”)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 4 月,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相关职务,现就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 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尹笃林,1957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2014 年 11 月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湖南师范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湖南师范大学教授及有机化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兼任石化新材料与资源精细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创始主任,湖南省石油学会副理事长,湖南省新材料产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副理事长,湖南四达世纪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湖南聚仁新材料独立董事,湖南中创化工独
立董事。2017 年 4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恒光股份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5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 4 次;2024 年度,公
司共计召开 6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 2 次。本人对 2024 年度提交董事会的
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
委托出席 缺席/请假

会议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次数 次数



董事会 5 4 0 1 否

股东大会 2 2 0 0 否

(二)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和主持公司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会议,利用自身深耕化工行业多年的专业优势,参与公司发展方针、项目规划、各项经营战略的研究活动,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时刻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履职情况。在报告期内共召开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 1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搜寻符合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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