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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0 15:32:20 股吧网页版
恒光股份: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光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70,000.00 股,发行价格每股 22.70 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 605,409,000.00元 ,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64,600,693.39元(不含发行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875,771.6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0,808,306.61 元。

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商西部证券承销费用人民币 45,378,630.00 元(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2,568,601.70 元)后的金额人民币 560,030,370.00 元,已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通过西部证券分别汇入公司下列账户:

1.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江区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43050172893600000334,到账金额 200,030,370.00 元;

2. 公 司 在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衡 阳 分 行 开 设 的 账 户 , 账 号
368380100100088747,到账金额 110,000,000.00 元;

3.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行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账号595220888013000097147,到账金额 60,000,000.00 元;

4.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杉路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8111601012900558888,到账金额 60,000,000.00 元;

5.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账号731903597010811,到账金额 130,000,0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3057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88,799,914.80

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168,967,945.07 元,本年度使用 119,831,969.73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 15,837,013.61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 272,510,000.00

元,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 288,347,013.61 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
集资金累计使用与结余合计金额人民币 577,146,928.41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40,808,306.61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36,338,621.80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湖南恒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
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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